YC/T 45-1996 烟草机械 新产品开发工作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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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新产品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机械新产品开发工作的总则、基本程序及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机械新产品的开发工作。
详细说明
在进行烟草机械新产品开发工作时,从提出任务、进行调查研究到新产品定型投产、销售服务的全
过程,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即新产品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既可以使开发工作有条不紊地按计划和程序进行,以加快新产品开发工作速度,又可以避免新产品开发中某项工作的遗漏,保证新产品开发工作的质量。从而多、快、好、省地为市场生产出优良的产品与提供满意的服务。
为了适应烟草机械新产品开发工作的需要,本标准规定了烟草机械新产品开发工作的总则、基本程
序及管理要求等,是烟草机械新产品开发工作统一的工作准则。
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机械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公司、常德烟草工业机械厂、秦皇岛烟草工业机械厂、许昌烟草工业机械厂、上海烟草工业机械厂、天津市第二轻工机械厂、北京航天811厂、建昌机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广峻、王荣祥、徐祖发、王守仁、陶瑞兴、杨善玲、李良锋、李文辉、邢勇仁、范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