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本标准规定了杂环类农药吡虫啉、三唑酮、多菌灵、百草枯、莠去津、氟虫腈原药生产过程中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吡虫啉、三唑酮、多菌灵、百草枯、莠去津、氟虫腈原药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
和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运营期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同时适用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的杂环类农药工业企业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
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地表水体的排放行为。莠去津、氟虫腈排放浓度
限值也适用于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现有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
其他水污染物时,其排放控制要求由杂环类农药工业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
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污水排水系统摊
放水污染物时,其排放控制要求由建设单位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由依法具有审批权
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86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8-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镏和滴定法
GB 747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3-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 748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7486-87 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
GB 11889-89 水水质苯胺类的测定N-(1一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 11890-89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1893-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4-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分光光度法
GB 11901-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3-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 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197-91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