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4928-2001《啤酒分析方法》。
本标准与GB/T 4928-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去掉感官评价中评酒环境按GB/T 13868和评酒员按(;B/T 14195执行两条款:
——将原标准中净含量负偏差改为净含量:
——增加了第二法 分光光度计法;
——泡持性的测定,秒表法中规定了倒酒满杯时间;
——酒精度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中将内标“正丙醇”改为“正丁醇”;
——双乙酰的测定,将玻璃比色皿改为石英比色皿;
——将生产企业需要自行控制的一些指标的分析方法,仍作为附录C列出,供企业参考。
本标准的跗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金威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啤酒朝口(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张蔚、董建军、廖加宁,林智平、宋常欣、叶青、林艳、涂京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928-1985、GB 4928-1991、GB/T 492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