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16-2003 工业过氧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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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工业过氧化氢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过氧化氢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过氧化氢(俗名双氧水)。该产品可用作氧化剂、漂白剂和清洗剂等。它广泛用于纺织、化工、造纸、电子、环保、采矿、医药、航天及军工行业。 分子式 :H202.相对分子质量:34.02(按 199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详细说明
本标准中表1的部分指标、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标准非等效采用日本标准JISK 1163:1971(1988年确认)《过氧化氢》,对GB1 616-1988《工业过氧化氢》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日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
--一 产品 规格增加27.5%,3000,70%规格,删去了60%规格;
— 增加了总碳和硝酸盐指标。
本标准与原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
一一 为适应新用途和新工艺,增加了总碳和硝酸盐的要求;
— 为了适应市场,增加了过氧化氢含量(质量分数)为30%和70%产品的规格;
一 一 除27.5 %的规格划分成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外,其他规格不再分等分级;
一一 对各指标进行了调整,提高了产品质量。
 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 616--1988
本标准由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Z.分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黎明化Z研究院、广州金珠江化学有限公司、上海阿托菲纳双氧水有限公司、河南中原大化集团公司、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分公司合成树脂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_上海远大过氧化物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集团公司、福州一化化学品有限公司、广一东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朱爱萍、彭嘉玲、许艳萍、李现风、李文贵、孙式恒、彭军、董学青、范国强。
本标准于1979年首次发布,1988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