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0460—2008 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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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豌豆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豌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豌豆。
详细说明
    本标准是对GH./T 104h0,-1989《豌豆》的修订。
    本标准与GB /T 10460-1989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一一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对原标准的引用标准进行了修改:
    ——修改了原标准的术语及定义;
    ——增加了豌豆的术语和定义;
    …对分类进行了修改;
    ——对质量指标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一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0460-1989。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率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青海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红、宗绪晓、包世英、贺振邦、宋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460--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