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06-2009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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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盐水中溶解氧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溶解氧的电化学探头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盐水中溶解氧的测定。 本标准可测定水中饱和百分率为0%~100%的溶解氧,还可测量高于100%(20 mg/L)的过饱和溶解氧。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溶解氧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盐水中溶解氧的电化学探头法。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5814-1990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dissolved oxygen
—Electrochemical probe method》。
本标准是对《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9 年,原起草单位是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条款;
——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条款,给出了溶解氧的定义;
—— 在“方法原理”中增加了压力校正和盐度修正的内容;
—— 修改调整了“分析步骤”条款中的技术内容;
—— 增加了压力校正和盐度修正的计算公式;
—— 增加了“检测报告”条款,规定了检测报告必须包含的信息;
—— 增加了“注意事项”条款,补充了仪器的“线性检查”电极的维护和再生等技术内容;
—— 更新了原标准附表A.1(氧的溶解度与温度和含盐量的函数关系)中的数据;拓宽了原标准附表A.2 和附A.3 的适用范围;
—— 增加了附录B,本标准的章条编号与ISO 5814-1990 对照。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 年12 月25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东陵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 年10 月2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 年1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