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物理因素;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GB/T 18204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18204.1-2000《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部分代替GB/T 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中的空气微生物采样要求。
本标准与GB/T 18204.1-2000和GB/T 17220-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真菌总数检验方法;
——增加了β一溶血性链球菌检验方法;
——增加了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王俊起、陈晓东、余淑苑、潘力军、陈健、张宝莹、张琦、周连、赵至荣。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孙群露、林弈芝、张大伟、董坤、刘洋。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T 18204.1-2000全部内容和GB/T 17220-1998中相应内容同时废止。
GB/T 18204.1-200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204.1-2000。
GB/T 17220-199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220-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