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9504-2004《原产地域产品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
本标准与GB 19504-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及相美表述;
——删除了工艺要求;
——调整了葡萄品种,提高了葡萄含糖量要求;
——依据GB 15037《葡萄酒》,调整了感官要求的香气与口感;在理化指标中,删除了“滴定酸”、“总二氧化硫”指标,增加了“柠檬酸”、“二氧化碳”、“甲醇”、“苯甲酸或苯甲酸钠”、“山梨酸或山梨酸钾”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葡萄产业协会、宁夏标准化协会、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办公室、广夏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西夏王葡萄酒业集团公司、宁夏御马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奉玉、张军翔、张静、俞惠明、罗耀文、冯晓霞、张建、胡博然、张运迪、王平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50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