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617-2005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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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蔗糖与脂肪酸乙酯在丙二醇为溶剂条件下反应合成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蔗糖与脂肪酸乙酯在丙二醇为溶剂条件下反应合成的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该 产品在食品加工工业中主要用作乳化剂、水果保鲜剂、煮糖助剂等。
详细说明
    本标准表1中的部分指标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七版(1999)中“蔗糖脂肪酸酯”(日文版)。
    本标准根据《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七版(1999)“蔗糖脂肪酸酯”(以下简称日本标准)重新起草。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日本标准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本标准与日本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
    ——产品外观的描述用白色或淡黄色粉末代替了白色至黄褐色粉末或块状物,无色至红褐色粘稠树脂状物质,无臭或微有特异气味的描述(本标准的3.1)。这是为了符合国内产品实际状况;
    ——将日本标准的砷(以As.0。计)≤4.O yg/g修改为砷(As)含量≤2 mg/kg(本标准的3.2);
    ——用加热减量项目代替了水分(本标准的3.2),相应的试验方法用105℃烘2h代替了卡尔·费休反滴定法(本标准的4.4),这是为了试验方法操作简便,降低检验成本;
    一一取消二甲基甲酰胺检验项目,因丙二醇法工艺路线生产的蔗糖脂肪酸酯不会引入该物质。
    本标准代替GB 10617-1989《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本标准与GB 10617-1989相比主要变化为:
    _酸值的指标由≤6 mg/g[中和lg试样中游离的脂肪酸所需要的氢氧化钾的质量(毫克数)]修
    改为≤6.0 mg/g,游离蔗糖的指标由≤5%修改为≤5.0%,灰分的指标由≤2%修改为
    ≤2.0%,干燥减量的指标由≤4%修改为≤4.0%(1989年版的3.2,本版的3.2)。
    ——取消二甲基甲酰胺检验项目(1989年版的5.7)。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会(SAC/TC47/SC2)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延风。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