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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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L-赖氨酸盐酸盐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赖氨酸盐酸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淀粉质或糖质原料,经发酵提纯制得的L-赖氨酸盐酸盐产品。
详细说明
本标准的4.2为强制性的,其余条款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理化指标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FCC V)及日本公定书第八版相应技术要求。
本标准代替GB 10794-1989《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本标准与GB 10794-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加严比旋光度要求;
——规定含量指标范围;
——以铅指标代替重金属要求;
——增加铵盐指标;
——分析方法做相应调整。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蔚、篮伟松、陆琴英、常珠侠、郭新光、郑凝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0794-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