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5148-1994《电力负荷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 15148-1994相比,主要修改内容为:
——名称改为《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一一系统设计要求(4.3)取消了各种具体系统配置,增加了对主站硬、软件和系统安全的原则要求;
一一主控机功能(4.4)、终端功能(4.5)合并为系统功能(4.4),其中主站功能、终端功能和系统主要性能指标的具体内容作了重大修改;
一一基本性能指标(4.6)的条款改为4. 5,具体内容作了较大修改;
一一取消试验方法(第5章)、检验规则(第6章)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第7章)。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系统管理及信息交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邵源、刘宣、周昭茂、章欣、黄建军、刘五四、李峰、周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一GB/T 15148--1994。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17463- 1998远动设备及系统第4部分:性能要求(idt IEC 60870一4:1990)
DL/T 533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DL/T 547-19 9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790. 31-2001采用配电线载波的配电自动化第3部分;配电线载波信号传输要求第1
篇:频带和输出电平
电监安全[2006]34号 附件6 配电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