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88-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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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以氨水吸收二氧化碳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氨水吸收二氧化碳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该产晶在食品加工中作膨松剂。
详细说明
    本标准的第4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与《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V):2004]《碳酸氢铵》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888-1998《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
    本标准与GB 1888-1998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总碱量指标作了适当调整(1998年版3.2,本版4.3);
    ——删除了灼烧残渣含量,增加了不挥发物含量(1998年版3.2,本版4.3)。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 63/SC l)和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共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凤鑫、闫成华、王福航、王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1888-1980、GB 1888-1989、GB 1888-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