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7429 -1998{<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 1742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将原标准的基本功能试验细分为火灾报警显示功能试验、故障显示功能试验、监管报警显示功能试验、自检功能试验、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试验和电源功能试验(见4.2,1998年版的4.3);
一增加了泄漏电流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振动(正弦)(耐久)试验等试验项目(见4.4、4.7、4. 10、4. 11和4.16);
——删除了通电试验、高温试验、冲击试验和低温贮存试验(1998年版的4.4、4.12、4.15和4.17);
一增加了使用说明书和检验规则的要求(见3.5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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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 SAC/TC 113lSC 6)妇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艳娥、仝瑞涛、谢锋、王字行、李小白、郭金龙、李惠菁、闫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7429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