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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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饮料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果仁、果肉及大豆为原料(如大豆、花生、杏仁、核桃仁、椰子等),经加工、调配后,再经高压杀菌或无菌包装制得的乳状饮料。
详细说明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GB 16322-1996《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6322-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 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对原标准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
    贮存及运输要求;
    ——本标准中参照GB 10789《软饮料分类》增加了各类产品的定义;
    ——增加了蛋白质指标i
    ——删除原标准附录A《脲酶定性测定方法》;
    ——引用标准增加了GB/T 5009.183《植物蛋白饮料中脲酶的定性测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16322-19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太、徐继康、崔春明、余挺、杨玉芝、徐留发、陆守政。
    本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