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中文版(200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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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食品添加剂
检测范围
1.1 列入本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只有在本标准中列出的、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方可用于食品。1只有经过联合国粮农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2的评估,赋予其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值或基于 其他标准认为是安全的3,而且具有法典指定INS 编码的食品添加剂方可列入本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食 品添加剂则应认为工艺上合理。 1.2 可以使用添加剂的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在各类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无论这些食品是否已经被法典标准化。法 典中标准化的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是基于法典产品标准和本标准所规定的使用条件。食品添加剂通用标 准(GSFA)应是食品添加剂唯一的权威性参考标准。法典产品委员会在制订产品标准时,有责任和能力 评估和判定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工艺需求。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在制定类似非标准化食品的 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时也要考虑产品标准委员会提供的相关信息。如果某食品在产品委员会中未涉及,CCFA将评估其工艺需求。 1.3 不得使用添加剂的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不得使用或者限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类别或食品种类。 1.4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 制定食品添加剂在各种食品中最大使用量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添加剂的摄入量不超过其 ADI 值。 本标准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及其最大使用量,部分是基于最初制定的 CAC 产品标准中的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或者由某些政府提出建议,经适当方法验证后符合ADI 要求的最大使用量。 本标准的附件 A 可首先采用,并鼓励用实际食品消费数据进行评价。
详细说明
1尽管目前版本的通用标准,缺少对特定食品添加剂或者某种食品添加剂在某种食品中的特定使用情况的规定等相关内容,并不意味着该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是不安全的或不合适的。委员会将就在正式版本中保留此脚注的必要性进行审议,直至通用标准全部完成时删除。
2在FAO 的JECFA 网页http://www.fao.org/ag/agn/jecfa-additives/search.html?lang=en 有英文版的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数据库,提供了食品添加剂目前ADI 状态、JECFA 最新评估年代、INS 编码等资料。该数据库具有英、法、西班牙、阿拉伯以及中文版的查询页面和背景信息。WHO 的JECFA 网页http://www.who.int/ipcs/food/jecfa/en/提供了 JECFA 的报告。
3本标准中“基于其他标准确定是安全的”是指,按照JECFA 描述的不会引起毒理学关注的(如,特定条件下的使用水平)条件,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带来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