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3407-1990《石油混合二甲苯》。
本标准与GB 3407-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取消博士试验指标(见第4章表1,1990年版的3.2);
-3℃混合二甲苯取消原标准中一级品,将原标准中优级品的酸洗比色指标由酸层颜色不深于
1000 mL稀酸中含0.5 g重铬酸钾的标准溶液修改为酸层颜色不深于1 000 mL稀酸中含
0.3 g重铬酸钾的标准溶液(见第4章表l,1990版的3.2);
-5℃混合二甲苯取消原标准中一级品,酸洗比色指标保留原标准中优级品的指标(见第4章
表1,1990版的3.2);
——总硫含量指标由不大于3 mg/kg修改为不大于2 mg/kg(见第4章表1,1990版的3.2);
——蒸发残余物指标由不大于5 mg/l00.mL修改为不大于3 mg/l00 mL(见第4章表1,1990版的3.2);
——增加溴指数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见第4章表1);
——增加检验规则(见第5章);
——增加安全要求(见第7章)。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贯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
(SAC/TC 280/SC l)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茵、方虹、钟孚、李艳红、章小燕。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 990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