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 D 770-2005《标准规格异丙醇》(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 D 770-2005《标准规格 异丙醇》重新起草。在
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ASTM D 770-2005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ASTM D 770-2005标准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本标准与ASTM D
770-2005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异丙醇含量、羰基含量、硫化物含量项目和试验方法,未设置沸程、气味项目(本标准的
3.2、4.4、4.11、4.12),这是为了符合我国国情;
——指标与ASTM D 770-2005比较,比重指标d200.785~o.787修改为密度指标Pzoo.784~
0. 786(g/cm3),蒸发残渣指标由≤5 mg/l00 mL修改为≤0.002%(本标准的3.2);
——密度试验方法增加密度计法,数字密度计法(U型振动管法)为仲裁法(本标准的4.6);
.——水分试验方法增加卡尔·费休法一库仑电量法,卡尔·费休法一容量法为仲裁法(本标准的
4.8)。
本标准代替GB/T 7814-1987《异丙醇》。
本标准与GB/T 7814-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技术要求中取消产品等级划分,只设一个等级(1987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3.2);
——取消了沸程项日(1987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3.2);
——指标与GB/T 7814-1987优级品比较,色度(铂一钴色号)由≤5修改为≤10;水分由≤0.15%
修改为≤0.2O%;硫化物质量分数由≤1 mg/kg修改为≤2 mg/kg(1987年版的第1章,本版
的3.2);
——密度试验方法增加数字密度计法(U型振动管法),作为仲裁法(1987年版的2.2,本版的4.6);
——水分试验方法由气相色谱法改为卡尔·费休法一容量法(仲裁法)和卡尔·费休法一库仑电量
法(1987年版的2.6,本版的4.8);
——异丙醇含量的试验方法由填充柱气相色谱法修改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1987年版的2.4,本
版的4.4);
——增加了检验分类,规定了出厂检验项目(见5.1);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附录B(见附录A、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 63/SC 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春华、蒋晨、方宝云、张丽霞、尹国彬、王保路、张云烽。
本标准于1987年6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