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4.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21456-2008《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与GB 21456-2008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适用标准的电磁灶功率范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对产品的能效限定值;
——细分了不同功率电磁灶产品的能效等级指标;
——修改了测试方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能教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广东洛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爱庭电器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前锋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若虹、陈剑、张少君、贺婷婷、宋云娜、蔡才德、王开祥、润西安、韩润、凌宏浩、王晓晨、金丹梅,吴辛、李中林、谢仕荣、黄辉、裒灿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145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