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常熟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 年3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 年5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