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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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米香型白酒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米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详细说明
本标准代替GB/T 10781, 3-1989《米香型白酒》和GB/T 11859. 3-1989《低度米香型白酒》。
本标准与GB/T 10781, 3-1989和GB/T 11859. 3-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T 10781. 3-1989和GB/T 11859. 3-1989修订后合并为一项标准;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章条;
——分别规定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和理化要求;
——高度酒的酒精度上限由GBlT 10781. 3-1989的57. 0%调整为68 %vol;
——低度酒的酒精度下限由GB/T 11859. 3-1989的35. 0%调整为25 %vol;
——质量等级分为优级、一级,去掉GB/T 10781. 3-1989和GB,/T 11859. 3-1989中的二级;
——理化指标相应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蔚、崔维东、张晓梅、李勇、郭新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781. 3-1989;
-GB/T 11859. 3-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