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0781. 1-1989《浓香型白酒》和GB/T 11859*1-1989《低度浓香型白酒》。
本标准与GB/T 10781* 1-1989和GB/T 11859.1-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T 10781* 1-1989和GB/T 11859, 1-1989修订后合并为一项标准;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章条;
——分别规定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和理化要求}
——高度酒的酒精度上限由GB/T 10781.1-1989的59. 0%调整为68% vol;
——低度酒的酒精度下限由GB/T 11859. 1-1989的35. 0%调整为25 %vol;
——质量等级分为优级、一级,去掉GB/T 10781, 1-1989和GB/T 11859.1-1989中的二级;
一理化指标相应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郭新光、刘风翔、沈才洪、杨廷栋、张宿义、王述荣、彭心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783.1-1989;
-GB/T 11859.1-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