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5.3是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对GB 8276-1987《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GB 8276-1987。
本标准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 ECFA)的《食品添加
剂标准纲要》第一卷中关于“食品加工用酶制剂通用规范”的“卫生指标”以及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4版(FCC-Ⅳ)中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增加了对菌落总数、重金属和砷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食品加工用糖化酶制剂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由于发酵水平和提纯技术的科技进
步,促进了液体剂型糖化酶的快速增长与出口,所以,本标准以液体酶制剂为重点,将其放在固体剂型酶的前面加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