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53-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微孔过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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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微孔管(板)作为过滤元件的固液分离装置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孔过滤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微孔管(板)作为过滤元件的固液分离装置。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微孔过滤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4 月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 年6 月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微孔过滤装置》(HCRJ 032-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