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9328—2007 地理标志产品 口子窖酒

被浏览
样品基质
口子窖酒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子窖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口子窖酒。
详细说明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 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 19328-2003《原产地域产品  口子窖酒》。
    本标准与GB 19328-2003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相关名称;
    ——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修改了感官要求中的部分表述及理化指标的部分指标值,使之更符合产品和生产的实际情况。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强、沈怡方,高最炎、高月明、杨明、赖登焊、周图亮。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32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