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环氧树脂及聚酰胺固化剂组成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触酒、酱油、发酵食品、施制食品及食用油的贮存池、槽车等内
壁,作为防腐蚀用的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
1 感官指标
1.1 涂料固化成膜后,表面光洁、均匀、无气孔。
1.2 涂膜经浸泡后,无龟裂、不起泡、不脱落。
1.3 涂膜浸泡液为无色、无异臭、无异味、无沉淀的透明液。
2 理化指标
本标准由卫生部防疫司提出。
本标准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上海市涂料研究所、哈尔滨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