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与CB/T 13662《黄酒》的主要差异为:
——率标准规定的酒精度、非糖固形物等主要技术指标高于《黄洒》国家标准的要求;
——增加了体现绍兴酒醇香的挥发酯指标及反映绍兴酒风格的独特的工艺要求。重点突出了感官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规定与《黄酒》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本标准代替GB 1 7946-2000《绍兴酒(绍兴黄酒)》。
本标准与GB/17946- 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一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
——规定三年陈以上的陈酒应达到优等品,并在感官的香气要求上对陈年酒作了相应的规定;
——绍兴加饭(花雕)酒酒精度和挥发酯要求作了适当调整,并增加了酒龄大子十年的酒的挥发酯要求;
——绍兴香雪酒的非糖固形物要求也作了适当调整。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黄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塔牌绍兴酒厂、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有灿、李博斌,邹慧君、陈宝良、潘兴祥、田栖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7946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