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57-201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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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固体废物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检测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评估在受到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沥时,固体废物及其他固态物质中无机污染物(氰化物、硫化物等不稳定污染物除外)的浸出风险。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非水溶性液体的样品。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检测方法,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检测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本标准是对《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GB 5086.2-199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能源和电力环境保护研究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改了方法的适用范围;
——修改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补充了方法原理;
——完善了实验步骤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 年12 月22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GB 5086.2-1997)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 年2 月2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 年5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