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03-2001 农药乳液稳定性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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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农药乳液
检测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农药乳油、水乳剂和微乳剂等制剂乳液稳定性的测定。
详细说明
本标准是参照WHO以及CIPAC的农药乳液稳定性测定方法,在GB/T 1603-1979(1988)《农药
乳剂稳定性测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WHO和CIPAC方法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1取样量不同:WHO与CIPAC均规定移取5m L试样,稀释2。倍。本标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
况,大部分产品习惯采用稀释200倍测定,此浓度更接近使用浓度,所以仍保留修订前标准的规定,即对
取样量不做具体的规定。
2判定标准不同:WHO规定静置2h后观察浮油、浮膏和沉淀,具体到不同的产品一般都规定不
大于2 mL;CIPAC规定。.5h,2h和24 h分别观察浮油、浮膏和沉淀的量,FAO采用了CIPAC的方
法,对具体的产品规定浮油、浮膏和沉淀的最大量。本标准规定Ih后若乳液无浮油、浮膏和沉淀出现,
则判定产品的乳液稳定性合格。
本标准与 GB/T 1603-1979(1988)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1扩大了方法的使用范围,将水乳剂和微乳剂纳人了本标准的使用范围。
2测定温度由原来的25'C- 30'C修订为30℃士2'C.
3移取样品所用的移液管由过去的5m L修订为具有刻度为0.02 m L的移液管。
4对试验所用的标准硬水在保留原标准规定的配制方法基础上,增加了CIPAC方法所用的硬水
配制方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603-19790988)《农药乳剂稳定性测定方法》。
本标准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颖、单炜力、李国平。
本标准于1980年1月1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