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69-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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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箱包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箱包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箱包产品(面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五金件、气味等级)、生产过程、箱包生产的包装、储运阶段的禁用物质等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新秀集团有限公司、达派(中国)箱包有限公司、广州狮岭皮革皮具产业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斐高箱包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恩博士皮革皮具设计研究所、广州汇顺展手袋有限公司、广州奥王达皮具有限公司、广州大西王拉链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 年5 月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