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5章(除5.2.1、5.2.2及5.8外)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代替GB 17907-1999《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本标准与GB 17907-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第3章);
—一删除了原标准表l中序号7的内容;
——删除了原标准附录A的内容;
——将原标准第5章内容调整为资料性附录B;
——将原标准附录C的内容调整为本标准的第6章和第7章;
——增加了设计要求(见5.2.2);
——增加了电器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要求(5.6.6.2);
——增加了抗电磁干扰的要求(5,6。8);
——调整和补充了安全防护装置(5.7);
——增加了转换区的安全要求(5.8)。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泰达车库有限公司、杭州西子石川岛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友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艾耐特机械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兰州远达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春平、程琪、许明金、王志武、邱荣贤、崔振元、俞中建、把婧。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7907-.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