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38-2015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被浏览
样品基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气态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的测定。 采样体积为25 L时,硝基苯、对一硝基甲苯、间一硝基甲苯、邻一硝基甲苯、对一硝基氯苯、间一硝基氯苯、邻一硝基氯苯的检出限分别为0.001 mg/m3~0.002 mg/m3,测定下限为0.004mg /m3~0.008 mg /m3,详见附录A。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硝基苯类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气态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河西区环境监测站、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检测所、天津市塘沽区环境监测站、天津市东丽区环境监测站、天津市大港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年2月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