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5章和8.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贵州省标准化协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大学、贵州茅台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沙窖酒厂、贵州青酒厂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志强、寻思颖、罗薇、杨黎、吴天祥、王遵、钟平、吕相芬、都浦均、郑雨秋、黄卫红、张倩、董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