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275-2014 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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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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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人体暴露于照明设备电磁辐射的评估。计价包括频率介于20 kHz~lo MHz之间的 感应电流密度和照明设备周围频率介于10C kHz--300 MHz的比吸收率(SAR)。 本标准适用于 ——用于照明.以产生和/或分配光为主要功能,采用低电压供电或电池工作,供市内和/或室外使用 的所有一般照明设备。一般照明设备系指工业照明、住宅州明、公共场所照明和街道照明往蔷; 主要功能之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般照明设备, 专门与照明设备一起使用的独立辅助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 ——飞机和机场用照明设备; ——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但用于公共交通巾乘客车厢照明的照明设备除外), 农业用照明设备, ——轮船/船舶用照明设备; ——复印机、幻灯片投影仪; 电磁场要求在其他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设备。 注:乖标准中描述的方法不适用于对比不同照明设备的磁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具的内装式元件,如灯的电子控制装置。
详细说明
    本标准按照GB/T 1.1- ZOOO和CBjT 20000.2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F.C 62493,2009《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
    与本标准巾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6113.101  2C0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1部分:无线电
    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测量设备(ChFR 16-1-1:2006,IDT)
    -GB/T 6113.102  2COS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2部分:无线电
    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辅助设备传导骚扰(CISPR 1 6 1 2:2006,IDT)
    GB17743- 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 15
    2005+Al:2006,IDT)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台会提H;。
  奉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1C 2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杭科光电有限公司、泰州亿嘉电r科技有限公司、搿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衡州三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德清县蓝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凯乐斯光电科拉有限公司、广东顺祥节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柏斯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东旭节能科拄有限公司宁波口进伟业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济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杨小平、赵秀荣张文、黄佩、区志杨、潘建根、傅康、严钱军、杨奇功、熊飞.刘成功、张绍荣,伍水乐、许名传、黄澄敏、冯福坤、谭围振、王刚、吕海叫、张臻、孙秀方、江撕、段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