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5750.5-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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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硫酸钡比浊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硫酸盐。 本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可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本法最低检测质量为0. 25mg.若取50 mL水样测定,则最低检测质量浓度为5.O mg/L。 本法适用于测定低于40 mg/L硫酸盐的水样。搅拌速度、时间、温度及试剂加入方式均能影响比浊法的测定结果,因此要求严格控制操作条件的一致。
详细说明
    水中硫酸盐和钡离子生成硫酸钡沉淀,形成浑浊,其浑浊程度和水样中硫酸盐含量呈正比。
    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总贝0;
    ——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无机非金属指标;
    ——金属指标;
    ——有机物综合指标;
    ——有机物指标;
    ——农药指标;
    ——消毒副产物指标;
    ——消毒剂指标;
    ——微生物指标;
    ——放射性指标。
    本标准代替GB/T 5750-1985第二篇中的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氮和附录A中的氨氮、亚硝酸盐氮、碘化物。
    本标准与GB/T 5750-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依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与
    GB/T 20001. 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调整了结构;
    ——依据国家标准的要求修改了量和计量单位;
    ——当量浓度改成摩尔浓度(氧化还原部分仍保留当量浓度);
    ——质量浓度表示符号由C改成p,含量表示符号由M改成m;
    ——增加了硫化物、磷酸盐、硼3项指标的4个检验方法;
    ——修订了氟化物、硝酸盐氮、碘化物3项指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亚妍、张岚、陈昌杰、陈守建、邢大荣、王正虹、魏建荣、杨业、张宏陶、艾有年、庄丽、姜树秋、卢玉棋、周明乐、黄承武、阎惠珍、夏芳、丁郧、朱民、陆幽芳、江夕夫、姜颖虹、王新华、张淑香、汪玉洁。
    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