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除6.6为推荐性外,其余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出版物IEC/CISPR 12:2009《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第6.1版)。考虑到国家标准的实用性,删除附录H“持续工作的项目”的内容。
本标准是对GB 14023-2006《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适用频率范围为30 MHz—l 000 MHz。
本标准对GB 14023-2006作出的重大技术变动情况如下:
a)标准名称由《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改为《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b)新增3.6“户外试验场地( OTS)”和3.16“动力电池”的定义。
c)不再沿用原标准试验方法,本标准要求使用峰值、准峰值和平均值检波对被测车辆的两种情况进行测量,分别是“上电且发动机不运转(Key On,Enginc-0Ⅱ)”和“发动机运转(Engine-Run- ning)”。同时,更改了符合性判定流程图。
d)4.2“峰值和准峰值检波器限值”代替原来的“宽带发射”限值。
e)4.3“平均值检波器限值”代替原来的“窄带发射”限值。
f) 新增频谱分析仪和扫描接收机参数的设置。
g)在天线的描述中,删除本标准未使用的频段0. 15 MHz~30 MHz的基准天线。
h)附录A中,子频段的范例频率范围改为30 MHz~l 000 MHz。
i) 删除原标准中附录B“鞭天线(单极天线)性能方程和鞭天线匹配放大器的特性一等效电容替代法”。
j) 修改了附录G对于标准的适用性判定流程图。
本标准代替GB 14023-2006《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寿建霞、徐立、刘嫒、张君、杨东、刘新亮、管俊、郑军奇、叶琼瑜、刘欣、邢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4023-1992、GB 14023-2000、GB 14023-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