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023-2011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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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检测范围
GB 14023-2011/IEClCISPR 12:2009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的限值是用于对居住环境中使用的广播接收机在30 MHz~l 000 MHz频率范围内提供保护。但满足本标准的要求不能对距离车辆、船或装置在10 m内的居住环境中使用的新型无线电发射或接收机提供足够的保护。 注1:经验表明:符合本标准可以为用于居住环境中的其他发射类型(包括规定频率范围以外的无线电发射)的接收机提供满意的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电磁发射源。 这类发射源为: a) 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车辆(见3.1); b) 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船(见3.2),测量方式与车辆相同,除非在本标准中对它们的独特性能有明确的规定; c) 配备有内燃机或动力电池的装置(见3.3)。 参照附录G的流程图来帮助确定本标准的适用性。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行器、家用电器、牵引系统(火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和非完整车辆。对于双模式的无轨电车(例如既可用AC/DC电源驱动,又可用内燃机驱动),内燃机驱动部分属于本标准范畴,而AC/DC电源驱动部分不属于本标准范畴。 注2:车载接收机的保护见GB/T 18655。 本标准不包括车辆连接到电源上充电时的电磁骚扰的测量。用户可以参考对这种状况作出规定的测量方法和限值的相关国家标准。
详细说明
    本标准除6.6为推荐性外,其余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出版物IEC/CISPR 12:2009《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第6.1版)。考虑到国家标准的实用性,删除附录H“持续工作的项目”的内容。
    本标准是对GB 14023-2006《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适用频率范围为30 MHz—l 000 MHz。
    本标准对GB 14023-2006作出的重大技术变动情况如下:
    a)标准名称由《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改为《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b)新增3.6“户外试验场地( OTS)”和3.16“动力电池”的定义。
    c)不再沿用原标准试验方法,本标准要求使用峰值、准峰值和平均值检波对被测车辆的两种情况进行测量,分别是“上电且发动机不运转(Key On,Enginc-0Ⅱ)”和“发动机运转(Engine-Run- ning)”。同时,更改了符合性判定流程图。
    d)4.2“峰值和准峰值检波器限值”代替原来的“宽带发射”限值。
    e)4.3“平均值检波器限值”代替原来的“窄带发射”限值。
    f)  新增频谱分析仪和扫描接收机参数的设置。
    g)在天线的描述中,删除本标准未使用的频段0. 15 MHz~30 MHz的基准天线。
    h)附录A中,子频段的范例频率范围改为30 MHz~l 000 MHz。
    i)  删除原标准中附录B“鞭天线(单极天线)性能方程和鞭天线匹配放大器的特性一等效电容替代法”。
    j)  修改了附录G对于标准的适用性判定流程图。
    本标准代替GB 14023-2006《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寿建霞、徐立、刘嫒、张君、杨东、刘新亮、管俊、郑军奇、叶琼瑜、刘欣、邢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4023-1992、GB 14023-2000、GB 14023-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