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9049-2003《原产地域产品 昌黎葡萄酒》。
本标准与GB 1904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及相关表述;
——修改了产品分类,增加了按古糖量分类;
——增加了原料葡萄品种;
——依据GB 15037-2006《葡萄酒》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苯甲酸、山梨酸指标;
——规定产品中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
——增加了产品净含量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昌黎县葡萄酒业管理局、河北省昌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华、严斌、张世鹏、张克义、江涛、郝小渡、杨静、李振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N1904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