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9049—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昌黎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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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昌黎葡萄酒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昌黎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昌黎葡萄酒。
详细说明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9049-2003《原产地域产品  昌黎葡萄酒》。
    本标准与GB 1904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及相关表述;
    ——修改了产品分类,增加了按古糖量分类;
    ——增加了原料葡萄品种;
    ——依据GB 15037-2006《葡萄酒》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苯甲酸、山梨酸指标;
    ——规定产品中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
    ——增加了产品净含量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昌黎县葡萄酒业管理局、河北省昌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华、严斌、张世鹏、张克义、江涛、郝小渡、杨静、李振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N1904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