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11-2014 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被浏览
样品基质
酚类化合物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酚类化合物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21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酚类化合物如果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 当固体废物的取样量为10.0 g时,21种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2~0.33 mg/kg,测定下限为0.08~1.32 mg/kg,详见附录A。 当固体废物浸出液的取样量为100 ml时,21种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02~0.006mg/L,测定下限为0.008~0.024 mg/L,详见附录A。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酚类化合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中酚类化合物气相色谱测定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江苏省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1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溶剂和标准溶液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操作过程应在通风柜中进行,
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 30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HJ 55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