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12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GBZ/T 160.63—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中分出,单
独成为本部分,并做了如下主要修改:
——修改了标准名称;
——改用了毛细管色谱柱;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徐志洪、张沈燕、许兵、张耕、杨凤、余波、姜汉硕、谢玉璇、李添娣、刘奋、张梦
萍、许光、宋利群、孟潇、王翠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T 160.63—2004;
——GBZ/T 160.6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