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193-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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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源地消毒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疫源地消毒的要求、消毒原则和消毒效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传染病的疫源地消毒。
详细说明
    本标准技术内容除5.1.1。7条殛附录B、附录D外,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9193-2003《疫源地消毒总则》,与GB 19193 -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随时消毒卫生要求;
    ——修改了终末消毒卫生要求;
    ——修改了各类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处理原则t
    增加了附录B“朊病毒污染物的处理”和附录D“疫点终末和随时消毒消毒工作记录表”,原附
    录B改为附录C。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张朝武、张流渡、王国庆、刘衡川、李新武、叶庆临、顾健、何建邯、廖骏、胡顺铁,
孙玉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