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427-2016 农药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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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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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申请农药制剂登记而进行的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
详细说明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1427-2007《农药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通则》。与NY/T 1427-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原标准中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试验报告编写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核实修订,删除产品保质期标准的基本要求;
    ——对附录A进行了修订,对原标准中农药剂型控制项目进行了核实修订,删除原有6种农药剂型的控制项目,增加18种农药剂型的控制项目。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药管理检定站、河北省农药检定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进龙、于荣、李岩、刘苹苹、李国平、王雪娟、宋俊华、姜宜飞、王胜翔、武鹏、李立军、陈铁春。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142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