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983-2006《苹果贮运技术规范》,与NY/T 983-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订采收后应在24 h内入库;
——修订了冷库和气调库贮藏时,人满库后12 d之内达到适宜贮藏温度;
——修订苹果贮藏温度为(O±0.5)℃;
——删除了垛间和包装之间的空气应保持流通,但不超过0.5 rn/s;
——增加了土窖贮藏、通风库贮藏技术条款;
——在附录A.1和A.4、附录B、附录C增加了苹果主要品种的保鲜参数、病害防治方法和苹果理
化指标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科技大学、天津绿新低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天津盛天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喜宏、刘霞、刘大苗、王敏、李淑荣、刘海东、王腾月。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98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