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983-2015 苹果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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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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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 NY/T 983-2015 本标准规定了鲜食苹果采收、贮藏、运输技术规范。其中,贮藏方式为土窑洞、通风库、冷库、气调库,运输工具为常温或控温运输的汽车、火车等运输工具,特别规范了贮运过程中温度、湿度、气体指标,分级、包装、贮藏寿命、出库指标、检验规则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富士系、红元帅系、黄元帅系、嘎啦、秦冠等苹果主要栽培品种。
详细说明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983-2006《苹果贮运技术规范》,与NY/T 983-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订采收后应在24 h内入库;
    ——修订了冷库和气调库贮藏时,人满库后12 d之内达到适宜贮藏温度;
    ——修订苹果贮藏温度为(O±0.5)℃;
    ——删除了垛间和包装之间的空气应保持流通,但不超过0.5 rn/s;
    ——增加了土窖贮藏、通风库贮藏技术条款;
    ——在附录A.1和A.4、附录B、附录C增加了苹果主要品种的保鲜参数、病害防治方法和苹果理
化指标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科技大学、天津绿新低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天津盛天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喜宏、刘霞、刘大苗、王敏、李淑荣、刘海东、王腾月。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98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