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T 30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4 部分:铍及其化合物(代替GBZ T 160.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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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范围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部分:铍及其化合物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铍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一桑色素荧光光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铍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检测。
详细说明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 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 3-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铍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一桑色素荧光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l张肇平l、陈桂贻。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023-1995;
-GBZ/T 160. 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