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0801.23-2002 进出口动植物油及油脂溶剂残留量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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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进出口动植物油及油脂溶剂残留量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食用植物油中残留溶剂含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浸出法提取的各种食用植物油中以碳六烷烃为主体的烃类溶剂残留量的检验。
详细说明
    本标准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
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有关要求编写。本标准是该类商品系列标准之一。检验方法是在对国内外有关文献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采用对温度、时间、进样量等参数可严格控制的顶空进样装置和能将油品中挥发性组分(如香气等)与残留溶剂定量分离的毛细管色谱系统,使检验方法适用于进出口食用植物油的实际情况。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祖惠、徐喜凤。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800.1-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抽样和制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