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
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有关要求编写。本标准是该类商品系列标准之一。检验方法是在对国内外有关文献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采用对温度、时间、进样量等参数可严格控制的顶空进样装置和能将油品中挥发性组分(如香气等)与残留溶剂定量分离的毛细管色谱系统,使检验方法适用于进出口食用植物油的实际情况。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祖惠、徐喜凤。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800.1-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抽样和制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