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21-2017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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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基质
有机氯农药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a-六六六、六氯苯、γ-六六六、β-六六六、δ一六六六、硫丹I、艾氏剂、硫丹II、环氧七氯、外环氧七氯、o,p’ -滴滴伊、γ-氯丹、α-氯丹、反式一九氯、p,p’ -滴滴伊、o,p’ -滴滴滴、狄氏剂、异狄氏剂、o,p’-滴滴涕、p,p’ -滴滴滴、顺式一九氯、p,p’ -滴滴涕、灭蚁灵等23种有机氯农药的测定。其他有机氯农药若通过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当取样量为10.0 g时,23种有机氯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04 μg/kg~0.09 μg/kg,测定下限为0.16 μg/kg~0.36 μg/kg。详见附录A。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23种有机氯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实验室。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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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 783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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