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23种有机氯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实验室。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613 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 783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