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通则 GB T 15337-2008 代替 GB T 15337-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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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用原于吸收光谱仪进行定量分析的通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原子吸收光谱仪对从常量到痕量化学元素的定量分析。
详细说明
本标准代替GB/T 15337 1094《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通则》。
本标准与GB/T 15337 1994主要差异如下:
——在7.2.5.2 中增加了消除物理干扰的内容;
——在9.2.3中将“应放置在橡胶或合成树脂板等绝缘物上面”改为“不应放置在橡胶或台成树脂
    板等绝缘物上面”;
——删除了原标准附录A。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垒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3)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洪洗、杨建海、邢索霞、魏静。
奉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