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96-2014 发布稿 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被浏览
样品基质
松节油
检测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松节油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松节油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lOOml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3mg/L,测定下限为0.12mg/L。
详细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松节油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松节油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03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