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GB/T 10345. 1-1989《白酒试验方法总则》、GB/T 10345。2-1989《白酒感官评定方法》、GB/T 10345. 3-1989《白酒中酒精度的试验方法》、GB/T 10345。4-1989《白酒中总酸的试验方法》、GB/T 10345, 5-1989《白酒中总酯的试验方法》、GB/T 10345。6-1989《白酒中固形物的试验方法》、GB/T 10345。7-1989《白酒中乙酸乙酯的试验方法 气相色谱法》、GB/T 10345, 8-1989《白酒中己酸乙酯的试验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GB/T 10345. 1—10340. 8-1989。
本标准与GB/T 10345.1—10345. 8-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T 10345. 1--10345. 8-1989八项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
——增加了乳酸乙酯、丁酸乙酯、丙酸乙酯、正丙醇、β-苯乙醇、3-甲硫基丙醇、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七个分析方法;
——酒精度的测定增加了对冷却水温度和沸腾后蒸馏时间的规定;
——气相色谱法中的色谱柱增加了毛细管柱,色谱条件和分析步骤作了相应的修改;
——总酸的测定增加了第二法电位滴定法;
——总酯的测定将电位滴定法的指示终点作了调整;
——附录A“不同温度下酒精溶液相对密度与酒精度对照表”根据国际分析化学家学会( AOAC)的分析方法进行了修改;
——附录B"温度20℃时酒精计浓度与温度换算表”根据“1990年国际温标国际酒精表”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泸州老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新光、康永璞、卢中明、张蔚、王凤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345。1-1989;
-GBjT 10345-2-1989;
-GB/T 10345* 3-1989;
-GB/T 10345* 4-1989;
-GB/T 10345* 5-1989;
-GB/T 10345. 6-1989;
-GB/T 10345* 7-1989;
-GB/T 10345. 8-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