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碘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和地下水中碘化物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的验证单位: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邵阳市环境监测站,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析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2月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