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 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 2-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钡及其化合物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刘桂华、陈卫。
——钡及其化合物的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晓云、张梦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T 160. 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