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T 30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3 部分:钡及其化合物(代替GBZ T 16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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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范围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钡及其化合物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钡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检测。
详细说明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 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 2-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钡及其化合物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刘桂华、陈卫。
——钡及其化合物的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晓云、张梦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T 160. 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