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是强制的,其余是推荐的。
本标准是对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34-1981(lq89)《敌百虫原粉》的修订。
本标准与GB 334-1981(1989)的主要差异为:
1.本次标准修订,将原精制品改为优等品,考虑到国内生产和使用实际情况,将原一级品做为合格
品暂予以保留。
2。优等品水分指标由0.4%改为0.3%。
3.合格品的酸度指标由1。5%放宽至1。8%。
4.增加合格品水分指标。
5.增加阿酮不溶物指标。
6.对敌百虫含量的测定方法,删去原有电位滴定法,增加高教液相色谱法作为仲裁法。
7.增加了保证期。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 334'1981(1989)
本标准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亚光、邢君、王宝杰、肖冬良、邢兆伍。
本标准于1964年首次发布,1 981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